吉安市公安机关2017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2017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09号)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市公安机关2017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吉安市纪委驻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