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讲解员:5名(其中女性3名、男性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文博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亲和力,形象良好,气质佳;
4.年龄要求在20—30周岁之间 (1994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
5.女性身高在1.60米(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讲解员职位要求。
6.具有专科学历或相当专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有突出才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至3月15日共10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吉安市博物馆办公室(吉安市吉州区西肖家巷7号),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吉安市博物馆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3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费100元/人。
4.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博物馆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为先面试、后笔试,满分各100分,其中面试占70%,笔试占30%。
1.面试:
(1)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1:6,所有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通过的考生进入第二轮面试;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1:6,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第二轮面试。
(2)面试内容:第一轮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形象气质,其面试不计入总分,作为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资格条件;第二轮面试内容为:朗诵(诗歌一首、散文一段、自选),现场讲解(考场提供),才艺展示(自备)。
(3)面试时间:2014年3月20日
(4)面试地点:吉安市博物馆新馆会议室
(5)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2.笔试:
(1)笔试对象:面试成绩公布后,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如遇末位面试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人文、历史、政治理论、公文写作、法律、科学技术等,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合成总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博物馆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博物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文广新局门户网站公示一周。
(五)聘用待遇:
新聘用人员为财政定补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1500元/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每月2000元发放(五险一金除外)。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6-8222110 吉安市博物馆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45630 市文广新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