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和资格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和精神类疾病,年龄30周岁以下;
(二)中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
(三)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懂得电脑操作;
(四)南昌市区户口;
(五)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截止时间:2013年2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公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866号西侧楼二楼252室)
联系电话:0791—88892559,88892259 联系人:金先生、曾小姐。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到我单位如实填写《南昌市公安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作出是否接受报名的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南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公开考试,按照招聘条件,对计算机操作进行测试,该项测试合格后再参加面试,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拟录用(未有入闱者再按程序递补招录)。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我局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具体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南昌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