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办公室秘书职位(聘用性质),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熟悉文字工作,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㈡具体条件:
1、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
2、文秘或中文专业毕业,从事过办公室文秘工作者优先;
3、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优先;
4、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一定数量的1000字以上文章。
三、报名方式:
㈠应聘报名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等有关证书原件及能反映其文字水平的相关成果、获奖作品等原件;2寸近期免冠照3张;
㈡应聘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秘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㈢报名地址: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科,联系人:何春雨 联系电话:0790-6442159;
四、招聘办法
㈠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现场审查并确认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㈡考试办法: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占80%,面试占20%,符合优先条件的实行加分制。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命题写作;面试采取演讲的形式,由住建委领导参加;
㈢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录用对象,并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报市住建委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依次递补;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㈠录用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2300元/月(含津补贴)。其他待遇与新余市住建委机关人员同等享受;
㈡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按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㈢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六、日程安排:
㈠2012年12月30日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为2013年1月10日;
㈡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