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职位职责:承担局党政办公室等科室文字材料工作;参与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律、新闻等相关专业均可,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6日至8月17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八楼现场报名(赣州市厚德路81号,联系电话:0797-8244653)。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提供已公开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聘介绍信,填写《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同时接受学(业)绩考察及敬业精神、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察,经资格条件审查及综合素质考察合格者进入写作测试(合格者名单登于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并电话通知)。
2、写作测试
(1)写作测试时间:8月19日,上午8:30-12:00
(2)写作测试地点: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八楼。应聘者于测试前到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写作测试证。
3、根据应聘者资格条件、综合素质考察及写作测试结果研究聘用意见,对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城乡规划建设网公布。写作测试成绩不公布。
4、体检。对拟聘人员按职工的体检标准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5、聘用。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城乡规划建设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按聘用单位相同条件正式人员的待遇发放工资,并按规定标准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本公告由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8244653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