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物保护中心: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93年,主要从事文物古迹的调查研究和修复。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测绘、设计、考古遗址保护 工程勘察设计及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等,是江西唯一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及监理的国家甲级资质的机构。单位地址:南昌市新洲路2号 邮编:330025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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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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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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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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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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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专业,要求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26周岁以内(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热爱文物保护事业,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编写能力,具备扎实的文物保护知识技能,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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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法
四、考试资格复查和面试
1、由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及我单位组织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在面试之前,具体时间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二份,免冠近照二张。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5、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联系人及电话:邹文彦 0791-86597241
五、体检
1.根椐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经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公示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后办理经正式入用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