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乡镇财政所8名;水利2名;城建2名;审计2名;环保工业园分局3名;安监工业园分局2名(危化安全监管员1名,综合管理安全监察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4)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2、学历、年龄条件
报考以上所有职位的人员要求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条件
报考乡镇财政所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要求是财会专业;报考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要求为水利工程、农田水利专业;报考城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要求是城市规划、工民建、建筑学、工程造价等建筑类专业;报考审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要求是计算机、工程造价、财会专业;报考环保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要求是环境工程、保护、评价、监测、规划专业;报考安监专业技术人员中危化安全监察员职位的要求是化工专业,综合管理安全监察员职位的则不受专业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下午5点止。
2、报名地点:湖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相关证明,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二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00元。
4、《准考证》的发放: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由报考人员于2011年12月23日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二)考试
1、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人数的3倍以上方可进行考试。当出现某职位报考人数不符合上述规定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6:4比例计算总分。
3、笔试内容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
6、面试统一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总分分专业职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体检,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的,分专业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并报县政府审定批准。被聘用人员均实行聘用制,并与单位签订至少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为事业编制,工资财政跟踪,享受聘用单位正式职工的同等待遇,所有录用人员均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792—6332673
湖口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