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人数和岗位
聘用单位: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聘用人数:共8名(男性6名,女性2名)
聘用岗位:速录员(编外)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户籍为南昌市所辖县、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下列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1、2011年9月底之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25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3、在同等条件下(即考试总分相同),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照以上优先。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青云谱区区政府东大厅(广州路268号)。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驾驶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6张,填写报名表一张(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费用:60元/人,如其父母属于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的,可凭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证明免收报名费。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招聘岗位数。
2、考试包括岗位技能测试和笔试两部分,两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岗位技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总成绩。加权后的考试总成绩统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12月18日上午十点
岗位技能测试地点: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2:1(男性12名,女性4名)的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
(1)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中文速录考试,使用“计算机”录入(需要用“亚伟”录入的,必须自带亚伟机,且在领取准考证时告知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胡佳雯,电话85201760)。
(2)按开考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中文速录正确字数需达到每分钟150个汉字以上(基础分为60分,每分钟150个汉字以下不计分,在规定时间内每增加15个正确字数加0.2分,依此类推,满分为100分);根据正确率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入闱笔试人员。
(3)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名次顺序排列,可以并列,最后一名如遇名次并列则可以同时参加笔试。入闱人员成绩带入下阶段。
4、笔试
(1)笔试时间:12月2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的对象。如遇名次并列,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因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云谱区政府网站”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
聘用形式:编外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受聘人员每月工资1500元,并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青云谱区委组织部、青云谱区委政法委、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云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91-85201760,联系人:胡佳雯
监督电话:0791-88461609
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