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文化程度等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2011年度南城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其中涉及到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专业条件按照《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收费
1、报名方式和地点。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当地计生部门和派出所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南城县2011年度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报名时间:12月20日至12月23日下午5:30止
3、收费: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7]1149号文件规定,每位报名者交纳考务费80元。
4、招聘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5、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12月31日上午9:00-11:00
地点:待定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县环境监测站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县文化馆的舞蹈演员、器乐演奏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数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不得低于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入闱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面试;如出现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只有一人,该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卷面分数70%以上方为有效)。专业科目测试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县招聘办审核后组织实施,县招聘办、县监察局派人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时间:2012年元月14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待定
(2)其他单位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入闱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面试。如出现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只有一人,参加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数以上,成绩方为有效)。
时间:2012年元月7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待定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聘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而缺额的,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从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中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六个月内用人单位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查(复查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经招聘办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它
《招聘通告》、《2011年度南城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闱人员、体检、考核及拟聘用人员等通知事项将及时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nc.gov.cn)和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没有按通知时间、地点或要求做到的,作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0794-722223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4-7177016(县监察局)
附表:《2011年度南城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南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