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科研设计院是隶属于江西省公路管理局的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8年,从1994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专门从事公路桥梁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和科研工作。单位拥有公路工程甲级勘察、甲级设计、甲级咨询证书,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科研设计院始终秉承“专业严谨、顾客至上”的宗旨,以“管理科学、作风严谨、开拓奉献、争创一流”为精神,实施“增加科技投入、创建精品项目”战略,始终把“高质量、严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提高个体素质、培育群体精神、树立企业形象,增强服务水平。近年来,江西省公路科研设计院独立完成了100多项大中小型公路和桥梁勘察设计项目,多次在江西省勘察设计“四优”评选优秀工程和江西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中获奖。
江西省公路局交通通信总站是隶属于江西省公路管理局的科级事业单位,是具有八十多年历史的公益性、服务性的专业通信单位,是全国交通通信综合平台(IP电话)江西节点及江西交通通信网的中心。负责全省交通专用通信网的业务指导;负责交通系统南昌地区市话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全省公路信息通信网络的规划及管理工作;负责96122江西省公众出行交通服务热线的运营。可为社会公众提供出行信息,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和公路建设提供公路基础数据、语音通信、数据传输、图文传真、视频传送、电视电话会议、因特网信息等多项信息通信服务功能。
二、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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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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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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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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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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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路科研设计院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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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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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土木工程专业(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力学方向);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本科学历者有三年以上、研究生学历者有一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设计工作经历;5、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能适应野外勘察设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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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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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交通通信总站
通信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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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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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4、五年以上交通通信相关工作经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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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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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交通通信总站
文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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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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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中共党员;4、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5、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6、沟通能力良好,思维敏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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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1年10月17日9:00点—10月21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1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
2、联系方式
(1)江西省公路科研设计院
①联系人(资格初审):陈晓霞
联系电话:0791-8624337413870895599
②单位网址:www.jxgly.com
电子邮箱:416265974@qq.com
③通信地址:南昌市站前西路59号
邮编:330002
(2)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交通通信总站
①联系人(资格初审):孙帆
联系电话:0791-8624328913979117089
②单位网址:www.jxjttx.cn
电子邮箱:jxjttx@jxgl.gov.cn
③通信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
邮编:330003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的比例分别为40%和60%。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届时将分别通过江西省公路管理局、江西省公路科研设计院、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交通通信总站门户网站公告。
4、资格复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准予报考(或同意调出)的证明。交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近照3张。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按报考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组织考核。对综合排名第一的考生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考核后择优录用,如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六、聘用、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3、住房:不安排住房。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须身体健康,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不予正式聘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凡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不予报名;正在接受原所聘单位经济审查等人员在问题未查清前不予聘用;
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4、工作岗位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为主,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交流到其他工作岗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