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8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因违规、违纪、违法等受过相关处分。
2、招聘对象均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体每个岗位所需条件见附表:《宜丰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专业分类参照《2011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6、宜丰县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5月4日-5月12日。
2、报名地点
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底),在报名期限内,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笔试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报考考生于2011年5月14日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本次招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入闱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最后计算综 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两者之和为综合成绩)。
2、本次招考的考试内容为各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场计生服务所不限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复习指南》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5月15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开考要求:笔试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使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1。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考生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如出现入闱末位总分相同者情况,则笔试分数高者入闱。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空缺,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张榜公布七天接受社会监 督,无异议者,公示期满,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单位分配方案执行,其他福利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报 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到县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县编办办理上编手续,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待遇
1、所聘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所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考务咨询电话:0795—2750696 0795—2990771
宜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