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小学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三、选调岗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任教3年以上(含3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的在职在编小学教师;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选调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为选调岗位的人员;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师;
2.获县(区)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课堂教学竞赛(不含说课)获市级三等奖和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人员。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8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吉安师范附属小学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和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任教年限证明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选调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适当降低比例)即可开考。
5.资格审查:选调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对试教入闱人员的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试教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含新课程标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8月10日。
(3)笔试地点:吉安一中阳明楼。
2.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适当降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试教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一并列入)。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试教:试教内容为所选调岗位学科相关课程。现场临时抽取试教内容后,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并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考试时间为20分钟。
(3)试教时间和地点:8月14日,具体试教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选调岗位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数,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合成后出现同分的现象,以试教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再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学校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教师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根据考察结果,由市教育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
五、办理选调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选调相关手续。
凡被正式选调的教师按相关程序直接办理编制、工资等调入手续,选调学校与受选调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所有选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吉安师范附小联系人:8238682 陈老师13907969922
吉安市教育局人事科:8224865
2.监督举报电话
吉安市教育局监察室:8230975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