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赣州市审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审计业务岗位2名。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考选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考选后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2014年9月30日前进入我市审计系统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审计系统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好,近两年(2014、201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年龄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具有高级审计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不限,男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条件。
2.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3日。
3.报名地点:赣州市审计局党总支5楼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赣州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审计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证明和编制证明(须提供本人编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8)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9)其他相关资料。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赣州市审计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9月19日到赣州市审计局党总支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其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报名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
2. 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的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 笔试的分值:100分。
4. 笔试的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公文写作和审计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审计局网进行公告。
(四)面试。
1. 入闱面试人员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若该岗位经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
2.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 面试分值:100分。
4.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5.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分数权重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审计局网进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值。
(五)体检。按考试总成绩及考选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职位,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由赣州市审计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如遇同分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审计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选调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0797-8406037;监督举报电话:0797-8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