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考核,遴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全县(不含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
三、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良好;
2、年领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2014年10月1日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以服务期满正式安置时间为准);
5、近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北楼二楼县红十字会253室(联系电话:8689599);
3、报名所需材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各复印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等到报名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否则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确定遴选对象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为体检对象;如果学历又相同,则以工龄长的为体检对象。如只有一个参加面试,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考核现实表现、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他情况。
3、公示:经考核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公示。
4、调动:公示后不影响遴选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3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或遴选考试。
如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导致岗位空缺,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七、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吉水县公开遴选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89599(县红十字会)、8689437(县人社局)
相关信息可登录吉水县政府信息网(www.jishui.gov.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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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公开遴选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