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系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单位,挂靠市财政局管理,现因工作需要,诚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性别不限,30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者。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金融、财会和中文专业皆可。
3、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奉公守法意识。
二、报名资格审查
1、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 5 日在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迎宾大道777号抚州市财政局办公楼8楼811房间)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学历证(原件)等相关证明;
2、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程序
1、面试。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和专业基本知识等。
2、体检与考核。面试结束后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费自理)。
3、聘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表现良好者可续聘。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报名咨询电话:0794—8269133
本公告由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计划科负责解释。
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