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辅警力量建设,吉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
2、执勤辅警:30名,均限男性。
3、文职辅警: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周岁(1998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7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
3、要求执勤辅警高中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大专以上学历。
4、要求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能胜任相应辅警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
2、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辞退、解聘的;
3、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4、家庭主要成员正在服刑的;
5、其他情况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加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吉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3、报名要求: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吉安县公安局辅警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时事政治,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基础知识,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及作文。
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11月19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11月17-18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吉安华忆学校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
面试时间:初定2016年11月26日,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吉安华忆学校
面试入闱人员及注意事项将在吉安县政府网公布。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加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加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执勤辅警加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主要测试100米和1000米跑,体能测试过关者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文职辅警加试电脑应用。测试标准参照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Windows版标准,测试过关者进入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加试时间:初定2016年11月29日。
加试地点:吉安华忆学校
加试入闱人员及注意事项将在吉安县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1、加试过关者,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4、体检后出现岗位空缺,从加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组织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培训和聘用
拟招聘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待定。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为新聘用人员配发辅警工作所需服装和专业装备,并安排上岗。
四、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的,月工资为2330元(含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社保、医保及工伤保险)。
五、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13907960490 县公安局政工科刘警官
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http://www.jianxian.gov.cn/)。
吉安县公安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