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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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周岁) |
其 他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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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
1 |
文秘、文秘学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写作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党员优先。 |
专业技术岗 |
3 |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技术)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从事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本专业国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专业技术岗 |
2 |
建筑学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应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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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员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
2、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学习与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党政办现场报名(赣州市厚德路83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接受学(业)绩考察及敬业精神、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察,经资格条件审查及综合素质考察合格者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应聘者资格条件、综合素质考察、专业测试及面试结果研究聘用意见,确定拟聘人员。
5、体检。对拟聘人员按招工体检标准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6、聘用。体检合格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工资待遇:按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现有薪酬制度执行。
本公告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8226502
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