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聘用机制,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赣府厅发〔2011〕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2011年度受聘的首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509号),2011年度受聘的首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在岗人员。
二、考核周期
考虑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特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为5年,首批人员的聘期从2011年11月至2016年10月。
三、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术成果等业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二)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三)受聘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
(四)受聘人员本聘期内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的成绩、在人才培养和学术团队建设方面作出的贡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五)受聘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主管部门分级指导。事业单位应设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其中本人参加此次考核的应当回避。
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核单位制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和业绩条件并公布。各事业单位应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的业绩条件。
(二)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表》(附件1),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三)考核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员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采取绩效分析、单位内部评议与组织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考核单位将考核等次建议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考核单位向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考核情况和考核等次建议;
(六)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议考核等次建议,将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情况和被考核人员考核等次建议进行汇总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结果使用
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且岗位存续的,单位应予续聘。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应予低聘或解聘。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未按规定进行聘期考核的人员,不得续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上报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1.本地、本部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报告;
2.被考核人员的《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表》一份,此表须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3.各考核单位制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和业绩条件。
(三)在聘期内调动了工作单位的人员,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四)在本聘期内因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降级、开除等原因无法参加聘期考核的,须由考核单位说明情况,填报《未参加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汇总表》(附件2)。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791-86386235
附件:1.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