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区党政办公室文秘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严谨,遵纪守法;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中文类专业;
(三)男性,35周岁以下(
(四)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大楼1007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2)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曾经发表或获奖的文章材料等。
4.报名咨询电话:0795-3668067,15270153125,联系人:郭女士。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二)笔试
1.考试形式:根据岗位需求,采取命题作文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总分,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组织,进行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岗位适应、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笔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合格后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组织政审。主要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面貌、思想品德、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享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聘用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