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每个乡镇(除石桥镇)劳保所协管员各1名,共2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该岗位的身体条件;
3、高中及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定向报名,即报名时须填报具体哪个乡镇劳保所协管员,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报名所需证件: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并如实填报《永新县乡镇劳保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统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通过考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考试方式另行确定。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永新县医保局
(三)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办法及待遇
1、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聘用时间为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用后的待遇。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800元,正式上岗后每月工资2000元(含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并按国家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7734422
永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