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必须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具有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10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17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1新余市
第一中学生物教师21.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届优秀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须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具有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新余市
第四中学生物教师1
3新余市
第九中学生物教师1
4新钢中学生物教师3
5新钢中学历史教师2
6新钢中学数学教师1
7新钢中学政治教师1
8新钢中学物理教师2
9新钢中学化学教师1
合计9岗位14人
四、招聘安排
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编委办、新余市委人才办、用人学校组成重点中学教师招聘小组赴外进行现场招聘,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招聘时间:2017年3月14日-16日。
招聘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8:30至3月8日17:00止。
2.报名程序。《报名表》请登录新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新余教育网下载。报名者请将报名表于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8:30至3月8日17:00)内发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XX中学XX教师岗位;收到回执即为完成报名。
报名邮箱:xyjyrsk@126.com
咨询电话:0790-6435568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止(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⑤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7年3月15日下午15:30—17:30止。
2.领取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
(四)开考比例
报考招聘学校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暂定2017年3月16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由评委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现场确定,面试时间10-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素养、求职动机与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确定聘用人员。由评委分岗位学科对应试者进行评分,打出面试分值,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出现同岗位拟聘人员面试分数相同情况,则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5.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面试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与管理
1.在体检、考察和聘用前,还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和对应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递补。
2.拟聘用人员体检,待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聘用资格,其空额不递补。
3.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持教师资格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736011 0790-6435568
附件:新余市市直4所省属重点中学面向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院校2017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