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安置招聘岗位及安置招聘人数请查看《江西省盐政执法人员安置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安置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符合省人社厅、省编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盐业体制改革盐政执法人员安置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86号)和江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政执法人员招聘考试事项协商会议纪要〉的通知》(赣盐改办[2019]3号)安置条件的盐政执法人员。即:2010年以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系统取得了盐政执法资格证、2017年5月31日仍在职、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盐政执法岗位人员及盐业质量监督检验站在职员工(仅限省盐业集团公司本部质量检测站5名在职职工)。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1.现场资格初审。凡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按属地管理和自愿报名的原则,于11月18 日至20日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盐业公司现场申请报名(资格初审),不得跨设区市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名时须填报《江西省盐政执法人员安置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江西省法制办核发的本人盐业行政执法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由各市县人社局(社保局)提供的所在地盐业公司2019年度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各设区市盐业公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盖章),并汇总填报《江西省盐政执法人员安置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11月25至26日转交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复核(盖章)。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28日,将上述表格(附件2、3)及报考人员提供的加盖了公章的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经审核后,形成符合安置招聘考试报名资格人员库。对纳入安置招聘考试报名资格人员库的报考人员,将在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盐业公司系统网络进行公示。
2.网上注册登记。凡已在符合安置招聘考试报名资格人员库的人员,请于12月4日9:00-12月6日17: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此次全省盐政执法人员安置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对实际发生的费用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结算。
网上报名按属地管理和自愿报名的原则进行,报考人员填报报考单位及岗位时,一律按现工作单位所在设区市范围报名,不得跨设区市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
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盐业公司组织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方可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安置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安置聘用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11日 9:00-12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
2.考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形式为闭卷方式。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其中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报告精神、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12月修订版)等。
3.考试地点:南昌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4.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于12月下旬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考试成绩在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盐业集团公司内部公示。
五、确定考察对象、调剂空缺岗位
1.依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按本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环节已列入拟聘用考察对象而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得参加其他岗位的二次填报志愿的调剂。
2. 省一级岗位未招满的,不再进行网上调剂,空缺岗位计划作废。其他岗位如出现岗位计划数有空缺的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围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时,不能跨设区市调剂(即考生只能报名参加本设区市范围内空缺岗位的调剂)。调剂报名时间截止后,按岗位空缺的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考察对象。对调剂后,仍有空缺的岗位,该空缺岗位招聘计划作废。
从网上报名到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考察、公示及聘用
1.考察。对通过考试合格列入考察对象的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考察。
2.公示。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否则按弃权处理。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考生自行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可于考前交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进入考场。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2.违纪处理规定。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安置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除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外,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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