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交通辅警,补充大队交通辅警。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交通辅警男10名,女3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均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均不低于160厘米。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
4、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生;
6、被赣州市公安机关辞退的辅警;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
1、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政工科404室(联系电话:8125619,地址:张家围路12号)。
3、报考人员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二)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交通管理知识、基本时政知识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日;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4日。
(三)体检和考察
1、考生考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大队政工科组织考核,用人部门出具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现有交通辅警工资标准和福利发放,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