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选聘敬老院护理人员,由县民政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委、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护理工作人员15名。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2、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护理技能。(有敬老院工作经历或已取得养老护理资格证书、有护理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有与老人沟通的耐心和热情,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愿意为五保老人做好精心照料和护理;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如报名人员不足可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终止。
2.聘用期间护理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用工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终止原合同后方可聘用。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4日—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县稍口行政小区E栋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股。报名者须填好《报名登记表》(表内附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各一份。
七、录用方式
所有报名人员电话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待定,择优录取。
八、咨询电话
电话:7132469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