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1.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2名;
2.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3.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县委组织部和县委政法委机关岗位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交流进行政单位的条件);
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全国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老师、医生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选调的不保留公务员、参公身份)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在编在岗干部,其中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工作满5年。
5.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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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
(3)网上报名邮箱:yfxrcb@126.com,联系电话:0795—2765339。
(4)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①《宜丰县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个人自荐材料;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⑤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⑥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⑦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⑧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统一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考试前由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按百分制打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分。
1.笔试。按报名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人数。笔试为公文及综合材料写作,重点测试考生文字写作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的合格分数线,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注重了解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宜丰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选没有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共同参与。
六、其他事项
(一)交通补贴。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本县辖区外宜春市内补助每人200元,市外省内补助每人300元,省外补助每人600元。
(二)租房和购房补贴。录用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租房补贴,以及5-20万元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范围按照《宜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20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