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两步实施。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直接面试录用(报名通知见附件1),剩余岗位的招聘考试工作由宜春市统一组织进行。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件2)
附件:
1、《关于2012年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研究生)报名通知》
2、《2012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关于2012年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研究生)报名通知
根据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研究生)报名通知如下:
1、报名岗位:《2012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研究生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全日制脱产学历教育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且符合岗位要求;
4、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8:30——2012年8月24日18:00;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
6、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地址: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10室报名。
联系电话:0795-6298581
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