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3.限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0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4.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计算机专业、电脑绘图等技术特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且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当场测量身高和体重。
3.报名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办公室。
4.报名材料:应征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二代身份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万安县公开招聘专职队消防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万安县公开招聘专职队消防员报名表》由应征人员从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上交。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将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五)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双腿深蹲起立、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5×10m折返跑。
2.成绩计算:综合评定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综合评定为合格的入围进行笔试、面试环节。
(六)笔试、面试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笔试内容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学习室。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程序:2分钟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会议室。
3.加分政策:退伍军人、汽车B2驾照及以上、全日制大专学历分别加两分,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加三分。
4.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和加分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名,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
1.日常管理。专职队消防员招聘后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按照要求执勤备战、集中食宿,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遇有特殊任务或重大任务及时召回)或轮休值班制,原则上每个月7天假,上班期间24小时在岗在位,服从岗位安排。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指战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
2.签订合同。招聘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试用期结束合格人员,由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六险一金。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福利。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4500元/月(含绩效和个人缴纳的六险一金)高危补贴每月800元同特殊岗位酌情补贴。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六险一金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上交。
4.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人身意外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咨询电话。县消防救援大队:罗队长1577965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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