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财会
人员
|
专业技术
|
2
|
会计与审计类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
兼做公务接待工作
|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31日-2012年2月6日(每天8:30-17:00);报名地点:上饶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上饶市行政中心A区203室)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上饶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报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市接待办负责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以及岗位所需具备的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16日,地点为报名地点。
4、笔试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接待办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市接待办和接待服务中心负责。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依序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分高者。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试用、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市接待办接待服务中心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接待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 件 :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联系电话:0793—8198713 8295986
监督电话:0793—8198713 8223054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