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严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作风严谨、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未满5年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基金管理科岗位:中专以上学历,财务专业毕业,40岁以下,有会计上岗资格证,能较为熟练操作和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和用友财务软件。
三、享受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第一年月工资800元,以后视工作表现情况作相应调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794-8282329
联系人:艾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