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总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2011年大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心理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11年大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考。报考时间为
1、《2011年大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填写,也可以现场领表填写);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50元/人,需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另缴纳50元∕人。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上本人承诺书上签字,对提交和填写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边报名边资格审查的方法,对有疑义的、现场不能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于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请于
(四) 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食药监局部分岗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比例为20:40:40;县接待办下属接待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60;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40。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入闱面试比例详见附表(《2011年大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笔试。笔试时间为
此次笔试将根据所有考生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时间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县统一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考核时,凡与招聘条件和资格不相符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公示和聘用。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余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有异议者经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四、咨询电话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97-8716331
大余县人才交流中心:0797-8716863
附件3: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