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财会类审计工作人员2名,工程类审计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行业不良记录;热爱审计事业,能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身体健康;财会类审计工作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工程类审计工作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11月30日后出生)。
1、财会类审计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相关专业以上学历,并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会计师(审计师)职称,有3年(含3年)以上财务或审计实际工作经验。
2、工程类审计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有3年(含3年)以上从业工作经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 日至12月 12日。报名地点:江西省赣州开发区监察局综合处(赣州开发区行政中心5201室)。咨询电话:0797—8375776,13907974119(王处长)。
2、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聘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考职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聘证明及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报聘人员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赣州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赣州开发区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和考察
由党群工作部组织,会同监察局组成考察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主要考察报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经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拟聘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聘用对象。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区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并在赣州开发区党务公开网、政务网和报名点公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赣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赣开办发〔2009〕40号)管理,人事关系及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各类保险。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一经聘用,即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类岗位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赣州开发区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