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范围、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和范围
招聘人数为50名,其中退伍军人40名,大学生10名(女性5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退伍军人需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需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以上驾照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已经聘用在县直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予报名。
5、已经聘用在县直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予报名。
二、报名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县国土局办公大楼二楼;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不接受电话报名和信函报名。
三、考试时间及范围
1、体能考试(8月25日)
体能考试项目: 中长跑等体能项目,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细则由县体育局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体能考试结束后依照成绩从高到低按录用人员1:2比例录取参加笔试,不足1:2比例的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8月28日)
笔试内容:①《土地法基础知识》(70分);②公文写作(20分);③2010年以来时事政治(10分)。三科合为一卷,总分100分。
按笔试成绩占50%、体能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算出两项综合成绩,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待遇和管理
1、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纳入编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各项工作经年终考核合格,根据需要可续聘。聘用期间除工资外,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2、招聘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按每人每月1500元(含各种保险)的标准安排经费。
3、县国土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为方便群众与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97-8725539、0797-8722423、0797-8722521。
大余县公开招聘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1年8月11日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