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年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部、人保局、监察局、用人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保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单位、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
共有18个单位招聘专业人才44名,详细见附表1。
四、报考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 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同时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1年5 月 9 日至5月13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3、需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普通高校统招等相关证明报名(聘用前则需提供原件)。有正式工作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报名费150元。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六、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已报名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七、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科目及分值: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内容为 《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
参考比例:笔试按照招考岗位位的3:1开考,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紧缺急需专业,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相同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者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入围。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后一名总分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
根据考生所得总分按成绩高低1:1等额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八、考核
凡列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在校学习及工作期间应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九、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名单,然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过程中若有举报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缺额,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举报电话:市纪检:0701—331639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01—3316601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3年,实行人事代理,人事关系存放在市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十一、其他
咨询电话:0701—3316613 联系人: 朱军涛
贵溪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