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可以说,《条例》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意义重大。
新一届党中央履新以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破除官场习见的奢侈浪费之风,一年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了民众的高度认同。经验表明,作风问题极具顽固性和反复性,往往是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作风建设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条例》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升到法规层面,对于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法现象必将发挥遏制作用。
《条例》出台后,执行就成为关键。为此,中央特别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执行《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杜绝“破窗效应”。所谓“破窗效应”,是指如果有人打破了一幢建筑物的一扇窗户的玻璃而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其他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纵容去打破更多的窗户。为了防止更多的窗户玻璃被打碎,就必须对任何一扇破损窗户做到及时维修。具体到《条例》,就是要维护好《条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谁打破了“窗户”谁就要付出相应代价。
“破窗效应”告诉我们,落实《条例》要有抓铁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