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专业计划、服务年限
1、招聘单位:赣县人民医院、赣县妇幼保健院。
2、招聘计划:
赣县人民医院4名:康复科医师2名、影像科医师2名(放射医师1名,超声诊断医师1名)。
赣县妇幼保健院5名:儿科临床医生2名(岗位①1名,岗位②1名)、麻醉科医生1名,影像科医生2名(放射医师1名,超声诊断医师1名)。
3、服务年限:受聘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适应岗位要求,能正常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4、赣县卫生计生委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赣县人民医院专业、年龄等条件
1、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康复科医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中医骨伤专业,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二甲医院康复科工作经历。
3、影像科放射诊断医师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持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且有2年以上放射工作经历。
4、超声诊断医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且有2年以上超声诊断工作经历。
(三)赣县妇幼保健院专业、年龄等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科临床医师岗位①:全日制本科学历,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且有2年以上儿科临床工作经历。
3、儿科临床医师岗位②:全日制专科学历,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且有2年以上儿科临床工作经历。
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麻醉科医师岗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且有2年以上临床麻醉工作经历。
5、影像科(放射医师)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且有2年以上放射工作经历。
6、影像科(超声诊断医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且有2年以上超声诊断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到赣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不受理网络及电话报名。
报名地址:江西省赣县梅林镇兴农路12号,赣县卫生计生委办公楼三楼,咨询电话:0797-4441346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起~10月30日止(周六、周日休息,不受理报名),逾期不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报名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资格。
(三)考核规则:采取操作技能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操作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核和面试均采取五或七考官制,去一个最高、去一个最低,取剩余分数的平均数。
若报考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岗位数,则考生总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能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四)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面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地点:与报名地点同。
(五)体检与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空缺计划,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7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予以试用6个月,对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上编手续,对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赣县卫生计生委考核招聘短缺
专技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