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服从工作安排。
2、性别:男。
3、年龄:20-35周岁。
4、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武装和警察院校毕业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30)。
2、报名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四楼党政办公室(咨询电话:0797-658037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潭东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现场报名时领取。
四、面试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考核应聘者的仪表气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初步录用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初步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七、聘用
正式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对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人员待遇
参照镇其他城管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