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地方或部门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今后,如果不严格约束权力,不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政府机构或人员只增不减,财政分配体制的改革又跟不上进人的速度,不能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话,类似“以罚养政”、“违法者”养活“执法者”的怪现象还会发生。
[措施]
11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应一律取消。同时,还指出,地方机构改革要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此,中公教育专家建议:
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就必须明确交通执法队伍的执法经费,明确各级财政将交通执法的专项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对现有的交通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整顿,凡符合规定的列入财政编制,改善执法条件,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一律上交财政。这样,才能消除“以罚养政”,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又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