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辅警6人(男性4名、女性2名);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辅警,所录用人员由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或司法警官、公安院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要求168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cm以上;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在试用合格后享有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待遇,工资面议。
2、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单位免费提供早、中餐,不提供住宿。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军人退伍证及报名登记表发至联系人邮箱,原件在测试时提交审核。联系部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人:尹升,电话0799-6662825,QQ邮箱:625045926@qq.com。
3、资格审查:本院于2016年11月21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根据本院的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六、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11月下旬,地点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测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经面试、政审、体检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原则录取,由本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