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青山湖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
(1)战斗员
(2)驾驶员兼战斗员
(3)卫生员兼战斗员
2、招聘人数:共30人。其中战斗员和卫生员兼战斗员共招聘24人,驾驶员兼战斗员招聘6人,如驾驶员兼战斗员最终招聘人数不足6人的,剩余招聘名额补充至战斗员和卫生员兼战斗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学历、资格条件
(1)战斗员: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2)驾驶员兼战斗员: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B照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
(3)卫生员兼战斗员:男性,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务卫生专业。
报考人员为消防部队执勤中队退役军人的,如体能测试合格后,则无需参加其他考试环节,可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3、身体条件: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年龄条件:报考战斗员和卫生员兼战斗员的,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报考驾驶员兼战斗员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岗位的;
(6)被其他专职(合同制)消防队辞退或开除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初审、招聘考试、体检、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江南都市报》、江西人才人事网(http://www.jxrcw.com/)网站、青山湖区政务网(http://www.ncqsh.gov.cn/)网站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初审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地址: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大院内主楼4楼),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试
报考战斗员和卫生员兼战斗员岗位:
1、体能测试
(1)3000米跑(18分钟以内合格)
(2)100米跑(16秒50以内合格)
(3)俯卧撑(30个/一分钟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2、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消防基本常识。
3、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
4、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报考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
1、体能测试
(1)3000米跑(18分钟以内合格)
(2)100米跑(16秒50以内合格)
(3)俯卧撑(30个/一分钟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合格人员进入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2、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合格标准线为60分。
4、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标准线后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区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四、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选聘后包食宿,试用期三个月,进行岗前集训,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复训。复训期满后,再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集训及复训期间集中住宿,每周休息2天。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500元/月(含以上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部分)、绩效工资500元/月、高危补助800元/月。招聘人员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2天休息1天。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2、报名咨询电话:881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