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务人员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的确定。因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体检人员空缺,按笔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不予递补);无递补人员的不再递补。
二、递补人员体检前的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有关县(区)人社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递补人员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体检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18日前,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报考市直单位岗位的详见主管部门的通知,报考县(市、区)岗位详见有关县(市、区)人社局通知。
逾期未按照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16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计部门医务人员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2016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计部门医务人员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