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兴国县本地户籍,女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记律性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5.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应用,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
7.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优先录用,有打字员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聘用资格: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相关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正式聘用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参照现有临聘人员福利发放。
2.食宿免费。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个人简历。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面试、实际操作、考察、决定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
3.报名地点:兴国县樟木乡党政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97-5224110
樟木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