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青山湖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专业看护辅警50名
(二)青山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执法辅助工作人员2名,镇、街(园区)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4名;
1、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执法辅助工作人员2名
2、湖坊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
3、南钢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
4、站东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
5、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该工作岗位的。
(一)青山湖公安分局: 特巡警大队专业看护辅警50名
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身高不低于170cm,大专以上文凭或退役军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显露性纹身等。
(二)青山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执法辅助工作人员2名,镇、街(园区)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4名
1、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执法辅助工作人员:2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
2、镇、街(园区)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4名:湖坊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南钢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站东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法律、中文、新闻、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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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仅对报考青山湖公安分局的考生需加试体能)、笔试、面试、体检、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江南都市报》、江西人才人事网网站,青山湖区政务网网站等媒体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地址: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大院内主楼4楼),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9日—5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本人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3、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人员数)
考试分体能测试(仅对报考青山湖公安分局的考生)、笔试、面试,具体为:
(1)体能测试(仅对报考青山湖公安分局的考生):
①10米x4往返跑(13秒1以内合格)
②1000米跑(4分25秒以内合格)
③纵跳摸高(2.65米以上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2)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处理等。
(3)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6分钟。
(4)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分数高者确定。
4、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
6、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报青山湖区人社局备案。
四、待遇
(一)青山湖公安分局:
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保险缴纳部分),包吃住,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享受和办案人员同等标准补助。招聘人员工作岗位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每月休息日不少于8天。
(二)青山湖区司法局:
1、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执法辅助工作人员:选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转正后基本工资每月2800元(含个人保险缴纳部分),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单位餐补(每月550元)、烤火及降温补贴,同时参照工会福利享受补贴。
2、镇、街(园区)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
选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转正后基本工资每月2800元(含个人保险缴纳部分),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他福利待遇与该镇、街(园区)司法所同岗位人员相同。
五、其它事项
1、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考务信息,通过网上公告和电话另行通知。
2、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本次招聘活动所有环节,考生需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佩戴好口罩并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3、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88117616
附件: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