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岗位:泰和县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
(二)人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泰和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公道正派,服从组织分配,社会关系清楚,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3周岁以下(1988年6月31日后出生),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3.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4.具备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可登录泰和县政府网(http://www.jxth.gov.cn),下载《泰和县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县人社局办公室(县行政中心1609室)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如下材料:
(1)《泰和县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3以上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职位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军官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泰和县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面试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对选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3.公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4.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岗位及待遇。选调人员参照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等人员福利待遇,日常工作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管理,具体承担政务服务协调推进工作。
(二)本次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863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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