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全市公开招聘共73名城市社区工作者。具体详见《2020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报考岗位所在县(区)户籍或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区)居住五年以上的外地户籍。
2.年龄条件。报考者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在村(社区)有基层工作经验2年以上(须由工作地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及连续领取2年报酬的复印件)的人员,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复转军人、中共党员、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有村(社区)基层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人员可放宽至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报考者取得学历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7月(含)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4.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在招聘岗位所在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②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落户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1寸免冠近期照片两张④报名时所需的其它材料。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记入主管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中下旬组织笔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吉安市,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计划数。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1门,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和写作。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并公示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民政局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5确定体检对象(采取四舍五入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最高学历者;学历相同的,取基层工作时间长者)。
2.由所在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在指定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吉安市民政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招聘的街道(城关镇)签订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须提交《承诺书》。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五、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0796-8233950;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0796-8245114;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