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共招聘林业岗工作人员2名,畜牧岗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 林业岗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畜牧岗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表)。
4、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4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210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9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97-8372596;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闱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办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在进入现场报名、面试时,如遇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赣通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报名、面试现场,并直接劝离。
(三)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需全程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如不能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凡体温≥37.3℃的,请不要前往报名、面试现场,以免承担防疫安全法律责任。
附件: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gkdw.gov.cn/n534485/c3161695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