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学校地处青云谱区定山路98号,是1984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民政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集学历教育、民政干部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为一体的社会管理服务类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01 会计岗 |
2 |
会计学专业(120201);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会计学专业(120203K);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02 教师岗 |
1 |
社会保障专业(120404)、行政管理专业(120401);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03 教师岗 |
1 |
金融学专业(020204)、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120202);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04 教师岗 |
1 |
护理学专业(100209)、老年医学专业(100203);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05 教师岗 |
1 |
社会工作专业(0352);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06 教师岗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100215)、针灸推拿学专业(100512)、老年医学专业(100203)、中医临床基础专业(100502);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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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专业代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 11月30日止。
2.方式: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放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发送至23847309@qq.com。
3.联系人:谢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791-85277283 13330060660 13767016433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江西省民政学校新综合楼3楼办公室。
3.方式:报名人员请携带邮件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4.有关说明: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和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01岗位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或等于1:3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则所有报名人员经笔试后均进入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02-06岗位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的,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所有报名人员经试讲后均进入面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4.所有岗位,考试总成绩(百分制)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按《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文件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西省民政学校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档和实地考核。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4.学校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