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员招收条件
合同制消防员由东乡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从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条件如下:
(一)共同条件
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执行。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二)岗位条件
灭火执勤岗位(15人):男性,要求年龄18-28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中专)以上,优秀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0岁,退役消防兵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良记录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6.直系亲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刑事处罚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至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东乡区消防大队(抚州市东乡区东红工业大道广汉幸福城正对面);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纳3张近期免冠照片。联系方式:殷先生18870418206,邓先生15216272018。
三、招考方式
身体素质测试:3000米长跑15分钟(必须达标,不达标不进入下一项目考试)、俯卧撑50次/2分钟、100米短跑15秒,分值为100分(3000米长跑50分、俯卧撑25分、100米短跑25分)。
面试:分值100分。
1、计分方法
面试占30%,体能成绩占70%(计入总分)。
四、体检
根据征招岗位的人数,按照考试成绩排前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
五、录取办法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当中,按照面试及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合同制消防员采取企业合同制用工形式,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并施行一年一签。
七、聘用待遇
( 一)合同制消防员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人/月,签订合同后月薪4500元/人/月+80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年底奖金,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表现突出或任命职务的另有奖金。
( 三)工作方式为轮班制。
(四)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东乡区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