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外语文教师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19年分宜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报考邮箱:
分宜县旺忠人才有限公司:15170901003@163.com(联系人:严先生15170901003);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
3.面试。
(1)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2)地点:分宜六中。
(3)面试时应提供的材料(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等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2019年分宜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1份(贴近期免冠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另提供与报名表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材料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按程序报批同意后聘用。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按程序报批同意后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向设岗学校派遣用工。
四、管理与考核
政府购买服务教师纳入用人学校统一管理,每学年由用人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工资标准
基础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人均500元/月(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发放等次),全年发放12个月。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学期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情况发放。从聘用第二年开始,经学校年度考核合格,对连续聘用的,每年每月可增加基础工资100元,最高连续增加五年。
(二)其他待遇
用人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应发工资中代扣,统一代缴。其他待遇按用人学校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