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鹰潭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还包括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指离校时个人户籍或档案或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六)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5年11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七)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八)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或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鹰潭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11月1日为止。
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0年11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0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要求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执行。
除公告中另有注明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21届毕业生。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1月24日9:00-11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27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时间:2020年11月30日9∶00至16∶00。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取消,并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实行网上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12月7日9: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鹰潭市区。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此项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4、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市、县、乡三个层次及卫生考试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及入闱人员名单将在鹰潭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面试事宜由招聘的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当岗位入闱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或70分以上(含)。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面试后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六、其他
(一)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01-6271040。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鹰潭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专业目录.zip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zip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来源:
http://wjw.yingtan.gov.cn/art/2020/11/17/art_938_572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