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身体条件;
5.本市户籍,女性,年龄在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
6.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相关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抚州高新区门户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
2.报名地点: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岭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946920606。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面试
主要测试会计业务能力及办公软件掌握程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聘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基本工资为2600/月,无绩效工资。正式聘用后,薪酬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方式,其中基本工资3000/月,绩效工资600元/月。聘用人员享有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